一. 總則
1. 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化工企業設備與管道保溫的維護與檢修。
2. 結構組成
2.1 設備與管道保溫其結構包括保溫結構與保冷結構。
2.2 保溫結構一般由保溫層(絕熱層)和保護層組成。處于室外、地下及潮濕條件下的保溫結構應加設防潮層。
2.3 保冷結構一般由防銹層、保冷層(絕熱層)、防潮層和保護層組成。
二. 完好標準
1. 保溫結構
1.1 保溫結構完整,內部各層均勻一致,搭接嚴密,無空缺,無變形等現象。
1.2 防銹層完整,封閉嚴密,無破損,無腐蝕。
1.3 絕熱層完整均勻,無缺損、變形、吸潮、松脫、變質和接縫脫節等現象,緊固合理,松緊適度。
1.4 防潮層嚴密,完整,無開裂、破損和透水等現象。
1.5 保護層完整牢固,均勻一致,無脫落、透水、開裂、翻邊、起皮和破損現象,并無明顯凹凸現象和變形。
2. 保溫結構表面色澤均勻,無腐蝕,橫平豎直,整齊美觀。防腐涂色符合HGJ010043《管道涂色》的要求
2.1 保溫效能
2.2 設備與管道的保溫效果應滿足工藝要求或設計要求。
2.3 保溫結構的表面溫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2.3.1 當環境溫度不超過25℃時,其表面溫度不超過50℃;
2.3.2 當環境溫度大于25℃時,其表面溫度不超過環境溫度與25℃之和。
2.3.3 保冷結構的表面溫度應高于設計采用的當地露點溫度1~2℃。
2.3.4 散熱損失應不超過GB4272《設備及管道保溫技術通則》規定的最大熱損失的允許值。
3. 檔案資料
3.1 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檔案資料包括:保溫結構的原始竣工檔案資料;使用過程中保溫結構變更的檔案資料;歷次設備及管道保溫絕熱效果的測試評價資料;重要設備及管道保溫大修記錄;新材料、新工藝、新結構保溫的應用記錄。
3.2 檔案資料應填寫及時、清楚、工整。
三. 維護與檢查
1. 日常維護檢查
1.1 保溫結構要完整,不得損傷破壞,不得對保溫結構踩、踏、敲、打。確因工作需要損傷的保溫結構要及時恢復。
1.2 保溫結構的宏觀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部位。
1.2.1 膨脹節、伸縮縫部位;
1.2.2 管道及設備的支架部位;
1.2.3 保溫的起點與終點部位,平面彎曲與拐角部位;
1.2.4 容易踩踏和損壞的部位;
1.2.5 新老保溫層連接部位。
1.3 保護層的外觀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現象:
1.3.1 玻璃布包纏層:松弛、開縫、封頭脫開、涂料油漆失效、變色、失去光澤、透濕等;
1.3.2 抹面保護層:開裂、脫落、透濕等;
1.3.3 金屬保護層:螺釘連接或咬口松脫、表面腐蝕、撓邊、變形等。
1.4 設備與管道在檢修投用前應對保溫進行一次單體檢查,合格后方可投用。
1.4.1 每季應對保溫的設備和管道巡回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修整或更換。
1.4.2 每年入冬前應對設備及管道保溫進行一次徹底整頓。
1.4.3 工廠應每三年對下述設備與管道保溫的絕熱效果進行測試:
(1)重要的設備及管道保溫;
(2)長期使用的設備及管道保溫;
(3)工藝上發現溫度波動大、工藝條件差的設備及管道保溫。
四. 檢修周期與內容
1 檢修周期
1.1 設備及管道保溫的檢修一般分為維修、小修和大修。其檢修周期通常隨設備及管道的檢測或檢修進行。
1.2 當不考慮設備與管道的檢測與檢修時,保溫結構的維修:小修和大修周期如表1。
1.3 當保溫結構表面熱損較大不能滿足工藝要求或超過GB4272《國家保溫技術須通則》允許的最大熱損值時,應進行大修。其大修間隔期可不受表1限制
表1
檢修類別 | 維修(年) | 小修(年) | 大修(年) |
玻璃布包纏型 | 1 | 3 | 5 |
抹面保護型 | 1 | 3~5 | 10 |
金屬保護型 | 1~2 | 5~7 | 15~20 |
2. 檢修內容
2.1 維修.
2.1.1 保護層局部損壞修補;
2.1.2 保溫結構局部受形、松脫的。
2.2 小修
2.2.1 包括維修內容;
2.2.2 保護層表面的整體刷油涂色;
2.2.3 保護層的整體包纏或整體抹面修補或金屬保護層大面積修復;
2.2.4部分保溫層結構更新。
2.3 大修
設備及管道的保溫結構整體更換。
五. 檢修方法與質量要求
1. 一般規定
1.1 材料
1.1.1 常見的保溫絕熱材料有:
(1)膨脹珍珠巖及其制品;
(2)超細玻璃棉及其制品;
(3)石棉制品;
(4)巖棉及其制品;
(5)硅酸鋁纖維及其制品;
(6)聚氨酯泡沫塑料及其制品;
(7)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品等。
1.1.2 施工前必須認真檢查所用保溫材料的容重、機械強度、導熱系數、使用溫度、纖維直徑、渣球含量、含水率、耐燃防火性能、防潮性能及外觀尺寸等是否符合設計的技術要求。用于奧氏體不銹鋼設備與管道的保溫杉料氯離子含量應合格。
1.1.3 不合格的保溫材料不得使用。受潮的保溫材料經干燥處理后仍不能恢復合格性能時不得使用。保冷絕熱材料及其制品其含水率不應超過1%。
1.1.4 防潮層、保護層材料不得有穿孔、破裂、脫層等缺陷,金屬材料不應有銹蝕、變形等缺陷。
1.1.5 保溫材料在儲存、運輸和現場施工中必須采取防潮、防水、防凍、防破損和防擠壓變形等措施。擺放要分類、整齊。
1.2 設備及管道一般在65℃以下都可以進行保溫施工,但保冷施工必須在注入冷介質前施工完畢。
1.3 設備及管道必須在強度、氣密性試驗、安裝固定、除垢、去銹和防腐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
1.4 在有防腐、襯里的工業設備和管道上焊接絕熱層固定件時,焊接工作必須在防腐,襯里和試壓(包括熱處理)之前進行。
1.5 設備及管道需經常觀察、檢測、拆卸、維修處(如:蠕變測點、焊縫監視點、人孔、手孔、窺視孔、法蘭、閥門及管件等)應采用可拆卸的保溫結構,保溫材料與主體相同。
1.6 保冷的設備與管道其可拆卸結構與固定結構之間必須密封。
1.7 設備與管道的轉角部位應做成封閉式搭接,不得形成通縫。
1.8 設備或管道上的裙座、支座、吊耳、儀表管座、支架、吊架等附件,當設計無特殊規定時可不必保溫。但保冷設備或管道的上述附件則應進行保冷,其長度不得小于保冷層厚度的四倍或敷設至墊木處。
1.9 法蘭聯接處兩側應保留空隙,以便拆卸螺栓,其一例留的空隙應比螺栓長度長25mm。有滑動接點、吊架的管道應留空隙,以免損傷保護層,并保持管道脹縮滑動正常。
1.10 設備及管道絕熱層、防潮層和保護層應按設計留設膨脹縫、收縮縫,其縫寬。—般為20mm~25mm。
1.11 保溫層膨脹縫、收縮縫應用軟質纖維氈條、繩等填塞嚴密、捆扎牢固。保冷層膨脹
縫、收縮縫應用防潮材料將縫內保冷層端面封嚴后再用軟質泡沫塑料條、繩等填塞嚴密或擠刮發泡型粘接劑,在縫的外面再進行保冷。
1.12 室外絕熱工程在雨天施工時應采取防雨措施,當室外平均溫度低于5℃或最低溫度低于~3℃時,應采取冬季施工措施。
2. 絕熱層
2.1 絕熱層的施工方法有捆扎法、拼砌法、纏繞法、粘貼法和充填法、澆注法、噴涂法等。對有振動的設備及管道不得采用充填法施工。
2.2 采用一種材料施工時,保溫層厚度大于100mm、保冷層厚度大于80mm應分層施工,分層厚度宜接近。以噴涂、澆注和充填法施工的絕熱層除外。采用兩種以上的復合絕熱材料時,其厚度應按設計規定。
2.3 采用成型制品的保溫層,其拼縫不應大于5mm,保冷層拼縫不應大于2毫米,同層錯縫,上下層壓縫,其搭壓縫的距離不宜小于50mm。采用軟質棉、氈類保溫層,應采用搭接縫,其長度不應小于50mm。
2.4 水平管道的縱向接縫位置不得在管道垂直中心線上下45mm范圍內。大管徑多塊保溫制品保溫時不受此限,但應偏離管道垂直中心線位置。
2.5 干拼縫應用礦物棉搓條或裁條填縫,濕砌帶漿縫應用同于砌體材質的灰漿勾縫。無論干砌或濕砌均不得有半縫或空縫。
2.6 保溫用的支承件,其伸出長度和安裝間距應符合下列規定。
2.6.1 支承件伸出長度小于絕熱層厚度10~20mm。
2.6.2 立式設備和垂直管道文承件安裝間距1~3m。
2.6.3 鉤釘間距一般350~600mm。
2.7 當支承件不允許直接焊于設備上時,應加設抱箍焊接,抱箍距不大于500mm。
2.8 捆扎法施工時,其捆扎間距應符合下列規定;
2.8.1 硬質制品不大于400mm;
2.8.2 半硬制品不大于300mm;
2.8.3 軟質氈、墊不大于200mm。
但每塊制品上不得少于兩道,不得螺旋式纏繞捆扎。
2.9 立式設備或垂直大直徑管道應自下而上施工,并采用鍍鋅鐵絲的網狀捆扎。水平管道的絕熱層和小直徑垂直管道可采用無鉤釘的環向捆扎或有鉤釘的網狀捆扎。
2.10 拼砌法施工的保溫板、塊或磚砌縫不大于5mm,灰縫不滿及砌塊損傷處應用灰漿填補,砌筑時可用橡膠撈或鐵絲臨時捆扎。
2.11 纏繞法施工絕熱繩僅適用于小直徑管道及管束。纏繞時要拉緊,圈與圈要緊密排列,第二層纏繞要壓縫并與第一層反向進行,繩的兩端應用鍍鋅鐵絲捆扎牢固。
2.12 充填法施工的保溫結構必須設置固形層,以防充填施工中產生變形。一般直接利用金屬保護層作為固形層。
2.13 立面充填結構應有防止填料下沉的防沉層,一般按每段填料高度上采用硬質制品分層砌置或粘貼。
2.14 充填法施工的散狀粒料或散狀礦相等,應分層進行壓實,其每層高度宜在400~600mm之間。大直徑水平管道應分此廠半管充填,施壓應均勻,密度必須一致。克填后的材料容重、
2.14.1 礦物棉容重為生產容重的1.3~2.4倍;
2.14.2 粒料容重為生產容重的1.2~1.4倍。
2.15 充填施工的保冷結構在充填結束后,必須密封縫口并充氣試漏。
2.16 粘貼法施工保溫板、塊材應事先按設備及管道的外形加工好。其內徑應略大于設備及管道外徑,并使加工后的保溫制品與設備及管道表面完全貼合。
2.17 粘結劑應涂刷均勻,粘牢,擠緊,封縫應嚴密。仰面施工的保溫層應沒固定的螺杜、銷釘或自鎖緊板配合固定。施工時可輔以橡膠帶或鋼帶等臨時固定。
2.18 澆注法施工必須設有按設備及管道外形設計的滑模,或以金屬保護層做成的固定套模。滑模要求滑板表面平整、拼縫嚴密、尺寸準確、支點穩定,并內涂脫膜劑。澆注管道絕熱層的鋼制滑模長度宜為1.2~1.5m。
2.19 噴涂法施工應事先設置標志厚度,然后由下至上施工。噴層應均勻,不得有凹陷和突出過大的部分,平整度和外觀應符合要求。
2.20 聚氨酯發泡塑料的澆注或噴涂均應按配料工藝和噴涂工藝進行試澆注或試噴涂,合格后方可進行正式施工。
2.21 采用泡沫玻璃制品保溫時,在制品與設備、管道表面之間及制品與制品之間均應涂耐磨劑。
3. 防銹層與防潮層
3.1 凡需進行保冷的碳鋼設備、管道及其附件,在保冷前應將其外表面的鐵銹、油脂及其它污垢清除后,均涂刷兩遍冷底子油或防銹漆作防銹層。不銹鋼、有色金屬及非金屬材料的設備、管道及其附件則不需設防銹層。
3.2 設置防潮層的絕熱層表面,應清理干凈,保持干燥,并應平整、均勻。不得有突角、凹坑及起砂現象。
3.3 防潮層施工應在絕熱層施工后立即進行,嚴防絕熱層受潮或遭受雨雪。
3.4 防潮層一般采用瀝青瑪碲脂或改性瀝青加玻璃布復合制成。其施工順序如下:
3.4.1 石油瀝青瑪碲脂或改性瀝青層厚3mm;
3.4.2 0.1~0.2毫米厚中堿粗格平紋玻璃布一層;
3.4.3 鍍鋅鐵絲或鋼帶捆扎間距300mm;
3.4.4 石油瀝青瑪蹄脂或改性瀝青層厚3mm;
3.4.5 用于保溫的防潮層也可采用一層瀝青油氈包裹,外用鍍鋅鐵絲或鋼帶捆扎,間距300mm。
3.5 防潮層施工技術要求如下。
3.5.1 涂抹瀝青瑪碲脂或改性瀝青應飽滿,厚度均勻、乎整。
3.5.2 玻璃布應隨瀝青層邊涂邊貼。其縱向、環向縫搭接不小于50mm且縫口朝下,搭接縫應粘貼密實。粘貼方式可采用螺旋式纏繞或平鋪。
3.5.3 瀝青油氈防潮層均采用搭接施工。其縱向、環向縫搭接均不小于50mm,且縫口朝下。水平管道的縱向縫不得在管道垂直中心線上下45mm范圍內。
3.5.4 捆扎的鐵絲或鋼帶扎頭應倒平,但不得刺破防潮層。
3.6 管道閥門、支架、吊架或設備支座處的防潮層應按有關技術要求進行。
4. 保護層
4.1 金屬保護層宜采用鍍鋅薄鋼板、鋁合金薄板、內外表面防腐的普通薄鋼板等。
4.2 金屬保護層安裝時應緊貼保溫層或防潮層,但連接的螺絲或螺柱不得損傷里面的防潮層。
4.3 金屬保護層可進行插接或搭接,也可進行咬接。插接或搭接尺寸應不小于50mm,彎頭處應為75~100mm,搭接或插接時縫口向下。乎頂設備保溫的金屬保護層應有1~2%的排水坡度。
4.4 連接螺絲或螺栓其固定間距約為200mm,但每條縫不得少于4個。
4.5 絕熱層所有留設膨脹間隙的部位,金屬護殼也應留設。
4.6 布類保護層有如下幾種:
4.6.1 聚醋酸乙烯乳液粘接玻璃布;
4.6.2 瀝青或改性瀝青粘接油氈成玻璃布;
4.6.3 聚酯樹脂粘接玻璃布;
4.6.4 鋁箔玻璃布或鋁箔牛皮紙;
4.6.5真空鍍鋁復合材料。
上述各類材料在使用前均應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7 布類包纏層的起點和終點應用鍍鋅鐵絲或鋼帶捆緊。玻璃布包纏的搭接縫不小于50mm,鋁箔包纏層搭接縫應不小于30mm,并用壓敏膠帶粘貼封閉。
4.8 聚醋酸乙烯乳液粘接期不得在露天、潮濕環境和8℃以下的環境溫度中施工。
4.9 抹面層灰槳應符合下列要求:
4.9.1 容重不大于1000kg/m。
4.9.2 抗壓強度不小于784kPa(8 kgf/cm2)。
4.9.3 燒失量(包括有機物、可燃物)不大于12%。
4.9.4 干燥后(冷狀態下)不易產生裂縫、脫殼等現象,具有防水性能。并不得對金屬產生腐蝕。
4.10 抹面保護層在施工前應在絕熱層或防潮層的外面包扎鐵絲網,并用鍍缽鐵絲捆扎本固,捆扎間距一般250~350mm。
4.11 除鍍鋅薄鋼板、鋁板保護層外,其他保護層均應劇油涂色。刷油一般二一三遍,油色選擇執行HGJ010043《管道涂色》的規定。
5. 質量要求
5.1 保溫結構的施工質量除應符合上述有關規定外,尚應符合下述規定。
5.2 絕熱層的質量要求如下:
5.2.1 砌塊保溫層的砌縫必須灰漿飽滿,或用礦物棉填實。縫寬不大于5mm,個別部位不大于7mm。
5.2.2 保冷層砌塊應粘結嚴實,砌縫不得大于2mm。
5.2.3 絕熱層厚度允許偏差如表2。
表2
保溫類型 | 允許偏差,mm | |
保冷層 | +5 | |
保溫層 | 軟質、硬質及半硬質制品 | +10 ~5 |
充填、澆筑及噴涂層 | +10% |
5.2.4 絕熱層容重允許偏差:
(1)硬質、半硬質制品為+5%;
(2)軟質及充填、噴涂、澆注層為+10%。
5.2.5 熱層與保護層的膨脹縫、收縮縫寬度的允許偏愛采用塞尺檢查為+5mm。
5.2.6 防潮層的質量要求如下:
(1)表面平整,所有接頭、層次應嚴密,無漏孔、氣泡、翹口、脫層、開裂和機械損傷等缺陷。有金屬保護層的防潮層平整度偏差不大于5mm。
(2)采用瀝青瑪蹄脂或改性瀝青玻璃布防潮層總厚度不得小于5mm。
5.2.7 保護層平整度采用1m長靠尺檢查,其允許偏差如表3。
5.2.8 保護層的外觀檢查要求如下:
(1)抹面層表面光潔,輪廓整齊,不得有酥松、裂縫和外露鐵絲頭。
(2)包纏層、金屬保護層均勻整齊,不得有松脫、翻邊、翹縫和明顯的凹坑。其搭接縫應均勻一致,金屬護殼的接縫應與管道方向橫平豎直,縱縫應成整齊的直線。
(3)保溫結構的刷油涂色應均勻整潔,色彩準確,光澤美觀,不得有氣泡、流墜現象。
表3
保溫類型 | 允許偏差,mm |
抹面層及包纏層 | 5 |
金屬保護層 | 4 |
埋地及不通行地溝管道 | 不做檢查 |
六. 檢修工程驗收
1. 中間驗收
保溫工程在檢修過程中,主管部門應對各工序和重點部位進行必要的中問檢查和中間驗收簽證,及時糾正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問題。中間檢查不合格者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 總體驗收
2.1 保溫工程竣工時應及時進行交工驗收。驗收時,大修工程應提交交工驗收資料,必要時,還要進行絕熱效果的測試。維修、小修工程竣工時不提交交工資料,但應嚴把質量關,執行簽字驗收手續。
2.2 大修工程的交工驗收資料包括:
2.2.1 絕熱材料性能說明及合格證件(或理化性能試驗報告);隱蔽工程及中間驗收記錄;澆注、噴涂絕熱層的施工配料及其技術性能檢驗報告;抹面保護層灰漿材料配比及其技術性能檢驗報告;設計變更書和材料代用通知單;絕熱工程交工匯總表。
2.2.2 進行絕熱效果測試的保溫工程還應補充絕熱效果測試結果。
七. 維護檢修安全注意事項
1. 維護與檢查安全注意事項
1.1 保溫工程的維護、檢查與測試應按工廠高空作業、電氣照明、季節施工、腳手架搭設及拆除,氧含量及有毒氣體分折等有關的安全規定執行,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 2 高溫設備及管道的保溫在檢查或測試的應采取防燙傷措施。
2. 檢修安全注意事項
2.1 保溫工程的檢修現場除應執行工廠有關的安全技術規定外,必須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2.2 保溫工程的操作人員應佩戴日常防護用品。施工含有纖維、粉塵、有毒及腐蝕性絕熱保溫材料時,應佩戴防護工作服、防護(防毒)面具、防塵帽、防護鏡、防護手套及防護鞋等,并應備布防護藥物及用具。
2.3 施工完畢或告一段落時,應將工機具及施工場地清理于凈,易燃、有毒物品應夠至規定場所。
2.4 應在固定構件安裝牢固后方可拆除臨時支承。
2.5 擰緊綁孔鐵絲時,不得用力過溫,防止因斷裂而回彈傷人。
2.6 施工含有纖維、粉塵的保溫材料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2.6.1 高空輸送散裝材料時,必須用袋、筐或箱裝運,不得單用繩索綁吊。
2.6.2 在纖維棉氈的縫合過程中,應防止鋼針或鐵絲傷人。
2.6.3 作業現場應改善操作環境,防止粉塵和有害氣體飛揚。粉塵相有害氣體的最高允許濃度,應符合國家現行的《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推》的規定。
2.7 對易燃、易揮發、有毒及腐蝕性材料的安全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2.7.1 易燃、易揮發物品必須避免陽光曝曬,存放處嚴禁煙火與高溫。
2.7.2 有毒、腐蝕劑液不得存放高處,容器應密封,發現破漏時,必須立即采取措施。
2.7.3 在接觸刺激性物質,并有燒傷可能的工作場合,應備有沖洗設施。
2.7.4 配制瀝青膠料時,應分批投料,溫火熔化,攪拌均勻,熔化的料位不得超過容器的三分之二,防止超溫著火或燙傷。其熱拌溫度不得超過所用稀釋油料的初餾溫度。裝瀝青的工具不得錫焊。
2.7.5 用苯或汽油配制粘結劑時,應將苯或汽油緩慢加入粘結劑中,配制時,必須遠離明火。
2.7.6 用電阻絲切割泡沫塑料制品時,其電壓不得大于36伏。
2.8 噴涂作業時嚴禁噴頭對準人。施工中發現噴頭堵塞時,應先停機,停送劑液后再檢修噴頭。
2.9 進入地溝作業時,必須進行氧含量和有毒氣體分析,合格后方可進入。并應排除溝內不安全的物體或設施,具備合格照明,方可施工。
2.10 施工現場應沒有消防器材。
2.11 應設有操作人員專用的淋浴場所及更衣柜。
2.12 施工人員應定期檢查身體。